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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如何申请合肥著作权登记?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17 11:25:28

合肥著作权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作者权益,方便在纠纷产生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而设立的。是由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有关部门在核实后,发给申请人相关证件,以此来证明其拥有对相关作品著作权的制度。在我国,这一制度在计算机软件业内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实行,在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领域内,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摄影作品的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申请的单位是省一级和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照片)以及《权利保证书》,填写作品登记表,并缴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该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登记作品经作品的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的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材料之日起计算。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制度,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理顺各方的权益,很好地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也是当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但是它也有一些缺陷,比如作者难以把所有的作品都拿去进行登记,是因为作品的量太大,都用这种保护方式成本太高,也难以保证效率。总而言之,要想很好地保护摄影作品作者的著作权,最好是尽可能地结合多种保护方法,从各方面都不给侵权者可乘之机,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执行各项措施,以期建立一个保护著作权的良好氛围。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1、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权利范围、软件用途;技术特点;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2、将填写完的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打印准备材料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3、身份证明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委托办理文件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久普通件的出证时间是45-60个工作日,也可以申请加急,不过需要支付加急费用,加急费的标准为:31-35个工作日--800元;26-30个工作日--900元;21-25个工作日--1200元;16-20个工作日--1500元;11-15个工作日--2200元;6-10个工作日--2700元;5个工作日--3700元;最快1天就可以出证加急费需协商。

申请软著,原本流程应该是公司或个人开发了软件系统申请软著,原本流程应该是公司或个人开发了软件系统,已经有这个系统,只是有的发表了有的还未发表,然后提供系统源代码、用户手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资料,申请的话,可以委托第三方申请,也可以自行申请。不加急时间会在一个月三个月不等,具体的报价可以关注公众号:中国版权中心,软著可以结合财务那边研发费用与客户销售成果,最后用于申请研发补助或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请等,当然投标与掐谈客户也能加分。

1.正常申请软著正常自行申请软著步骤:登录中国版权中心,没有账号的需要注册,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有软件名称、软件版本号、软件功能技术特点、硬件要求、编程语言等,申请人填写自己公司的相关信息,比如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代码等;然后填写经办人信息,邮箱一定要确保正确并且能及时收到邮件,因为如果有补正通知单,会发到邮箱去,现场提交资料或者邮寄纸质资料(现场提交的话,下证速度会比邮寄快,有什么需要补正的也会当场就告诉你),等待出证或者通知补正材料(这个可以登录版权中心后台查询,在我的登记里边就有,正常不用补正的话3个月就能出证了)。

2.提交纸质材料:软著申请表,用户手册,源代码,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签名)与营业执照复印件(要盖公章),加急申请软著软著加急的话,也是一样的,可以通过找版权中心总代理公司或者是其他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资料和普通办理是一样的,最快可以一天就下证,但是一天的话价格就高了,1W;也10-15天这些不同档位选择的,一般如果不是紧急要用,不建议办理加急,太烧钱,加急的话,一般第三方会给你提供转账的账号,让你汇款后把汇款凭证发过去,然后你就顺丰快递资料过去,加急的时间是从对方收到资料开始计算的。

3.软著变更软著变更流程:1.登录中国版权中心,没有账号的需要注册;2.选择软著变更业务,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申请表上填写软著原序列号,与变更内容(如公司名称变更等),申请人填写自己公司的相关信息,比如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代码等;然后填写经办人信息,邮箱一定要确保正确并且能及时收到邮件,因为如果有补正通知单,会发到邮箱去。3.现场提交资料或者邮寄纸质资料(现场提交的话,下证速度会比邮寄快,有什么需要补正的也会当场就告诉你)。等待出证或者通知补正材料(这个可以登录版权中心后台查询,在我的登记里边就有,正常不用补正的话3个月就能出证了)。提交纸质材料:软著变更申请表(申请人签章那里盖公章,不要签名,盖章就可以,否则会被打回来),变更备案通知书(这个我举例子,公司主体变更的话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出具一个盖了章的变更备案通知书,这个一定要保管好),原来的软著证书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签名)与营业执照复印件(要盖公章)。

4.软著版本升级跟正常申请软著流程一致。

5.软著撤销这个一般是因为申请了资料后,比如因为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或者无意愿继续申请软著而中断申请流程,需要撤销软著,这个在版权中心官网也能找到撤销业务,在网上申请撤销即可。

著作权包含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其中,著作权财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流转。实现著作权财产权的流转有两种方式:一是权利的许可使用;二是权利的转让。那么,著作权人如何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呢?

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可以采取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承诺的方式。至于著作权人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行使许可使用权,要根据作品的使用方式、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限、被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性质、付酬的多少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程度等多种因素来作出决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的,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其中,许可使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好处在于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时间、付酬标准、违约责任等,当产生权利纠纷时可以该合同内容为依据解决权利纠纷,保障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在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引起双方争议的问题是:摄影作品的作者应该如何认定。因为摄影作品的特殊性,这一问题总会引起许许多多的不同意见。

认定摄影作品的作者,首先要了解著作权是如何产生的。关于著作权的产生,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实行注册登记的原则,即作者创作的作品必须实行注册登记。登记是获得著作权的先决条件。有的国家实行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的原则,如果作品未出版或出版后没有加注标记,就不享有著作权。还有的国家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起,便产生著作权并获得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作品本身也不需要载有任何标记。我国就是采用这种著作权保护方法的,它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但是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在认定一些作品的作者时,容易产生纠纷。

摄影作品的作者认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如无相反证明,拥有摄影作品底片的人即为作者。但是现在出现了数码摄影技术和底片复制技术,使得这种认定方式有了很大的局限性。第二,摄影作品出版时在该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摄影作品都会拿去发表,因此,这种保护方式也是比较有限的。第三,即是我们要重点介绍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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