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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登记版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02 08:28:52

安徽省版权登记需要这些条件,你满足了吗?

在我国,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法的规定我国对版权登记采取的是自愿登记的制度,作品的作者可以自愿申请登记版权,不登记版权的并不影响对作品的保护。那么,版权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首先,版权登记的作品需要满足: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应当承担责任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如何进行作品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应向当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作品登记,在办理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

版权代理人的种类

1、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2、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登记的重要意义表现在哪几方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版权登记主要是为了维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这样做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的归属造成的一些著作权纠纷,而且版权登记也算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份有力的证据;

(2)版权登记不仅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许可和转让,而且还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传播与经济价值的体现;

(3)版权登记不仅是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而且也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4)因为作品是否进行版权登记是自愿的,所以不论是进行版权登记,还是不进行版权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都会依法取得属于自己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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