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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申请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2 08:16:08

著作权申请材料的要求是什么?申请工程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工程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证件的种类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法人证书的种类包括: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如果此人是自然人,应填写真实姓名。如果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全名。著作权人的姓名应与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中的姓名一致;

(3)权利证书:权利的归属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交所有权证明;合作作品应提交合作创作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作创作的证明文件;法人的工作需要提交法人的创作声明,即工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对于职务作品,需提交职务创作声明(作者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作者与单位签署的创作协议(复印件);委托作品需提交能够证明委托创作的委托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作品样本(可以提交纸质或电子媒体的作品样本);

(5)作品描述(请从作品的创作目的、创作过程和原创性三个方面书写,并附上申请人的签名,注明签名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2人以上只需提交申请人的作品样本、作品描述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著作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工程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工程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证件的种类包括: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法人证书的种类包括: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如果此人是自然人,应填写真实姓名。如果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全名。著作权人的姓名应与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中的姓名一致;

(3)权利证书:权利的归属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交所有权证明;合作作品应提交合作创作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作创作的证明文件;法人的工作需要提交法人的创作声明,即工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对于职务作品,需提交职务创作声明(作者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作者与单位签署的创作协议(复印件)。

引用是一个重要的写作手段,任何一个作者在其写作生涯中都会用到它。“引用”在法律上称为“合理引用”。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引用”有明确规定。那么怎样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会侵犯著作权?网友咨询:怎样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会侵犯著作权?

法律允许公民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评论某部作品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引用要求客观准确,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不会构成侵权:

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律师解析: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比较值得关注的是就免费表演、模仿或者直播已经发表作品的行为,除保留“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条款,还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例如直播中免费表演翻唱歌曲等行为,虽然存在观众可免费收听观看,平台未直接支付报酬给主播的情况,但观众可以选择花钱打赏付出经济对价,而主播通过吸引流量为平台赚取热度和广告投资从而实现利益共享,实质上是典型的商业营利活动,故该限制条件可以更有效地引导当事人提高注意义务从而合理合法地利用作品。

版权一直以来都是公司企业还是私人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那具体的安徽版权登记流程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版权登记注册的相关内容。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版权登记是什么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登记流程有哪些?

说明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那么,在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都有什么?

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融会贯通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即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

著作权与一般财产权有很大区别,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可分。如一部稿子只有通过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权利的行使,才会得到稿酬和其他经济利益。所以菱权是一个整体,在作为遗产继承时,不宜进行分割。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继承著作权时,可以采用折价、共有、给予补偿等方式处理。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权利或义务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得侵犯,其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受他人侵犯,这是一项消极权能,并不是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带来什么积极利益,所以说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著作人身权能不存在继承问题。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这一规定表明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品时,有权自主地决定是否发表作者的遗作,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表遗作;同时,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实际取得了遗作的发表权,所以我们认为,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5、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6、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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