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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时,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行为。那么这些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1)对于构成著作权行政违法的行为,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2)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主管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责任有哪些?情节严重的,著作权主管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2500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3)经营侵权制品在250册(张或份)以上的;4)因侵犯著作权曾经被追究法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5)造成其他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安徽版权登记纠纷有7种类型,你都了解吗?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主要分为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具体还分为了7种类型。
著作权纠纷类型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由他人执笔,但是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是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的。
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一部作品为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权人如果需要使用该作品是有权使用的,作品所有人是不得无理拒绝的。
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
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对于特定人物的自传体文学作品一般都是看该作品的写作人与该特定人物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就应当由该特定人物享有著作权。
5、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广告语在具备作品的构成要件时应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只要该广告语是具有独创性就已经构成了作品。
6、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编辑作品是不得侵犯原有作品著作权的。同时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了相似的作品往往容易引发著作权归属纠纷或者一方可能主张另一方抄袭、剽窃。
著作权侵权也是会得到一些赔偿的这一点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了解的人却不是很多了,如果您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的知识比较的感兴趣,请跟着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内容吧,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只要是自己的原创作品被发表,那么这套作品的著作权就属于原作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很多侵权行为,作品抄袭的问题也屡见不鲜。因此判断侵犯著作权的标准是什么?以下是版权代理的详细解答。
第一,侵权事实。未经版权人许可就私自使用版权人的作品的侵权事实。
第二,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著作权是对法律的一种侵犯。这项权利是一项绝对权利,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侵犯这项权利。著作权人使用著作权作品,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即构成了侵权。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著作权、邻接权侵权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所致,也有少数行为可能是故意所致或过失所致。如何预防版权侵权?有什么措施?
1.在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时,必须先明确相关条款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从客观上讲,这也是防止侵犯版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就其原因而言,主要是由于作者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是著作权中对某项或多项财产权的使用而产生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换言之,即作者在与一个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后,仍有权再次行使其版权权利,并同样可授权给其他出版单位使用,因此,作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准确、明确,符合法律规定。
2.作品出版后,它的版权就已经产生了,虽然是这样,但如果作者可以到版权部门登记,或者找一个可信的第三方平台登记留证,这样对著作权的保护就更好,因为这样一种登记,就形成了一种权利证明的初步证据,尤其是数码类作品,这种登记特别有效。如在后期出现版权争议,可直接提供保留完整的原始证据。简言之,作者要想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不受他人的侵害,避免作品遭受侵权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必须更加重视以上问题。更多著作权知识可持续关注版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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