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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合肥著作权登记证明得多久?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4 08:01:50

合肥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而“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著作权登记证明得多久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著作权登记证明得多久申请作品版权登记需要一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后,作品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核查,对于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包括所申请的著作权必须是作者原创的,一定是根据自己的思维和才华而创作出来的,不可以是抄袭他人的作品,只有这样才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是抄袭或者是假冒的作品的话,一经查出是要负责任的。

2、其中条件还包括所申请的著作权必须是合法的,以及符合公序良俗。在我国,不管是出版还是申请任何的著作权有关的作品,其中的内容都不能包括分裂国家和危害社会团结、统一、稳定的内容,如果包含这些内容的话就是不合法的,也就没有办法申请到著作权。

3、还有一些比较基础的特点就是可复制性。如果申请的著作权并不是可复制可发行的话,那么著作权人申请这个权利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般申请著作权都是为了发行与保护。

三、“作品著作权”有什么用处?

1、保护:登记版权是作品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发生纠纷时,《作品登记证书》是强有力的维护武器,明确归属权;

2、福利: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作品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3、权利: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归属权、发表权、修改权、出租权、发行权、复制权、翻译权、广播权、署名权、转让权、许可权、传播权;

4、宣传: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音频受著作权法保护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现在小视频特别的火,那么,这些小视频创作人拍摄的小视频或音频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来给大家介绍下小视频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内容如下:

我国著作权法受保护的作品有以下作品:一文字,汇编作品,二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三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四摄影作品,小视频,微电影。五影视作品,口述作品,包括录制小说故事的音频,六计算机软件如手机APP游戏,七图形作品,八模型作品如地理,沙盘模型等,综上视频和音频如果具备独创性合法性。那么该作品是可以享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这种情况很常见,也很容易被认为,水印上写的署名,就是作者。

其实,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加上水印只是一种技术,不能直接认定,就是作者。著作权的归属认定,很多时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结合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对此,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中强调:“权利声明、水印不能单独作为著作权权属的证据”。此通知,主要针对,在互联网领域,图片库经营者作为相关网站管理者,对网站上的作品可自行标注和修改水印,这种标注和声明随意性大、可信度低,不能简单视同为“署名”,因此不能仅凭此推定作者。

实践中,司法也是这么认定的。比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年著作权典型案例,(2019)粤73民终125号案件,原告在其经营的“视觉中国”网站上,发布的图片上有原告水印,对此,法院认定:仅凭图片水印不能当然的认定图片的著作权人。

那么,摄影作品、图片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有此规定,那么其他作品呢?比如课件、文章等。我认为,同样的道理,仅凭水印不能认定就是文章的作者。比如,某培训机构,邀请讲师讲课,讲师提供了讲课教材,机构为了招聘学员或者宣传,打上了培训机构的水印,能仅以此认定培训机构就是教材的作者吗?

应该还需要讲课老师的明确授权才可以综合认定。

所以,作为作者,要注意授权;作为被告,也不要慌,也许对方根本没有资格起诉。这一点,学到了吗?

著作权保护时限是多久?期满之后有什么后果?

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今天小编就来好好讲讲著作权的保护时限。

著作权的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著作权中各种权力的保护期限为:(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二)公民的作品,除(一)中包括的权利外,其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所有权利,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除(一)中包括的权利外,其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所有权利,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除(一)中包括的权利外,其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所有权利,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期满后果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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