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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请歌曲版权有哪些途径?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9 08:33:11

近几年,歌曲版权侵权的案例屡见不鲜,也侧面反映出了国内歌曲版权的乱象,及时为自己的歌曲申请版权成了许多音乐人的头等大事,那么深情歌曲版权的途径有哪些呢?

歌曲版权申请途径1.网络获取:目前有一些音乐协会创办的网站也是可以申请歌曲版权保护的。可以在这些网站上上传歌曲,然后他们会给你制作一个原创歌曲版权证书邮寄给你,当然你要交个几十块钱的申请费用及邮寄费用,目前很多数字音乐平台都认可网站版权申请。

2.文化版权:在当地的版权局直接申请歌曲版权,这个费用大概在200元左右,需要等一个月左右才能下来证书,这个是正规的,每个地区可能需要提供的要求不一样,相对来说申请安徽版权登记比较繁琐,所以要打电话询问一下当地版权局。

3.邮件:将歌曲mp3格式文件和歌词(歌词中需要写清楚词曲作者姓名)还有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刻录在一张空白光盘中,这个光盘不可存放其他的内容。刻录完成之后封装好到邮局,邮寄回给自己或者亲戚朋友保存,因为信封的封口处有邮局的时间戳,这个时间戳在法庭上来讲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这种方式更麻烦一些,而且要求较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分类如何划分?

关于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分类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5)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许可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一)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二)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三)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四)报送审查;

(五)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六)公告发证;

上文就是小编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分类如何划分的相关解答,应该注意的是,软件登记分为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职务发明创造,是指: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

若退休超过一年,则不属于职务发明。

计算机软件的合理使用

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置能力的装置内;

二、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三、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四、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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