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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著作权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
既然有了立法保护,那么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纠纷。这种现象在著作权合同中也同样适用,合肥著作权登记小编就以作者与出版商为例,为大家讲讲著作权合同纠纷的种类。
1、合同性质不明导致纠纷从定义不难看出,两种权利在含义上差别明显,对于著作权许可合同而言,分为三种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但合同一旦期满,上述三类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均不再对作品享有权益,所有的著作财产权都回归于作者。相对而言,著作权转让合同则意味着合同一旦生效,受让人就“买断了”作者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作者以后在作品有效期内想要对合同所涉作品进行商业性利用,也同样需要获得受让人的许可。显然,相对于著作权许可合同,作者让渡的权利大大增加。因此,对于两种合同,作者要在谨慎辨认的基础上小心签订。
2、著作人身权转让条款引发纠纷在我国著作权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对于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争议极大。小编认为,在我国,不宜认可转让著作人身权合法化,原因在于:第一,我国民法上“人格权不能让渡”早已成为公认的原则;第二,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可转让的著作权仅限于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到(十七)项的著作财产权。作者应当特别注意著作权合同中涉及著作人身权的条款。在诸多的著作人身权中,作者尤其需要警惕署名权的转让。署名权不但是证明作品归属的重要证据,而且是作者提升自身社会声誉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于这项权利,可以说是保障作者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轻易不宜转让。
3、许可或转让的权利范围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在相关合同中,经常有这样的条款“转让方转让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及其他一切有关的权利”,在发生纠纷后,受让方往往将这一条款解释为作者同意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事实上,这种是违反著作权权法的。因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版权就是著作权,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人把合肥著作权登记和出版混为一谈。但是实际上,著作权申请办理了登记,并不代表着已经出。那著作权登记与出版区别在哪?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著作权登记?以下由小编一一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著作权登记与出版区别在哪出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法系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二、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作作品附合作委托书和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三、如何办理著作权登记办理著作权登记流程为: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具体如下: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5、补正程序根据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6、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
以上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著作权登记与出版区别在哪的法律知识。在实践中,著作权和版权是没有区别的,版权是著作权的俗称。但是,著作权的登记和出版是有所区别的,要注意区分。另外,如果想要办理著作权登记,需提交所需材料,经过一定的程序以及花费一定的时间,才能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著作权时作者的法定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公民合法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法定权利包括哪些?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法定权利包括哪些著作权包括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格权专属于作者,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根据作品传播手段: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著作财产权可通过转让、许可的方式给他人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相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23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法定权利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
软件著作权一旦申请成功,那么发明者就会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获得报酬权。享受这些权利的前提是,开发的软件已经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如果开发人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申请和登记,可以委托其他人进行代理登记。那么,计算机软件合肥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如何写呢?
第一条:基本信息
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乙方):
住所地/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相关软件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
版本号:
第二条: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代理甲方向相关部门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用,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三条、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申请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支付,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责任。费用交付的方式由双方以附件形式另行商定,并作为合同一部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顺利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一切必要资料和支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3、乙方对于甲方因委托事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有永久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应提供所需要申请的全部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委托事项,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将证书交付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间将顺时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登记机关变更相关规定或登记机关延误办理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双倍返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解决纠纷及协商合同未尽事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
受委托人(章):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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