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解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解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7 08:32:02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什么是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权质押合同如何变更及注销

大家都知道将著作权出质作为担保需要签订质押合同,如果想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质押合同变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的,要收取登记费,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二、质押合同注销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办理合同注销登记。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在质押担保期限内,质押合同履行完毕的,应当进行合同注销登记。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在质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持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后,发给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通知书,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所享有的权利。而随着我们对于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现在也逐渐开始进行版权保护。那么想要进行drm版权保护,我们先来看看版权登记有哪些好处吧。一般来说,取得作品合肥著作权登记证的好处一般有:

(1)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这也是版权登记作为drm版权保护的重要一步。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上的记载事项,从而大大降低相关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2)在进行版权转让、授权许可等版权交易活动时,作为权利证明,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3)在著作权质押融资时,是质押融资法定环节质押登记的一个重要材料,也是评估机构评定著作权价值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4)作为权利证明,通常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目前,作品著作权登记证是电商平台上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

(5)是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作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如海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等。

(6)可获得政策优惠或补贴。根据中央或一些地方、地区的产业政策,企业著作权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或支持。

(7)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明,其是展现权利人竞争力的标志,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可以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8)在评定职称时,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明,可以作为著作权人一项重要创新成果的证明文件。

想要进行drm版权保护,首先就要进行版权登记,而版权登记也是有很多好处的,未来,随着对版权的日益重视,版权登记相信也会更加受重视,如果大家对于版权登记感兴趣的,可以登录咨询了解。

版权,在我国法律上也叫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自动产生。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合肥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进一步明确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效力。

版权登记有什么作用呢?

版权对原创设计图案的保护虽不及商标权的保护力度,但好在注册简单,成功率高,是在先防御性注册的法宝。

版权与商标和专利的一大区别就是,具有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版权)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

版权登记的保护范围覆盖45个类目,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可以有效的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

版权登记的实际好处: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事项,从而大大降低相关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在进行版权转让、授权许可等版权交易活动时,作为权利证明,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在著作权质押融资时,是质押融资法定环节质押登记的一个重要材料,也是评估机构评定著作权价值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作为权利证明,通常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目前,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电商平台上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

是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作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如海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等。

可获得政策优惠或补贴。根据中央或一些地方、地区的产业政策,企业著作权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或支持。

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其是展现权利人竞争力的标志,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可以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在评定职称时,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可以作为著作权人一项重要创新成果的证明文件。


 

版权所有: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