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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图片版权应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呢?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19 08:21:39

我们现处于以数字化内容的组织、展示、交易和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时代,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为人们提供简便、互动、即时资讯交换的沟通平台的同时,网络互联的开放环境中也衍生出数字化作品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那么,如何对网络互联中的数字化作品提供有效的权利保护呢?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的著作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其凭借多年从事版权公共服务的经验,以及对国际国内互联网版权保护模式研究与探索,创造性地提出了以自主创新的DCI(DigitalCopyrightIdentifier,数字版权标识符)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从而为数字作品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提供以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费用结算、监测取证为核心的综合、科学、有效地版权公共服务。

DCI以数字作品的在线版权登记为核心和基础服务,通过登记发放数字版权登记证书及DCI码、DCI标,给数字作品赋予终身的版权“身份标识”。它可以在网络互联的开放环境中对数字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交易、使用的全过程提供有效的权利保护。

只有可以数字化的作品才能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在线进行数字作品的版权登记。具体适用于该模式的数字作品类型如下:数字作品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通过DCI体系在线进行数字作品的版权登记的流程为:用户注册——身份核查——填写作品登记信息——提交作品——缴费——获取电子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在7天之内给符合审查要求的申请人颁发电子版《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其法律效力与传统纸质版的《作品登记证书》相同。

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采用各种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作品信息登记,以明确作品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其中,权利信息一般包括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权利有效期间、作品的概要、作品授权条件、作品授权费用等。对于著作权人而言,在作品信息平台上进行登记,通过电子认证的方法使作品获得与之相对应的合肥著作权登记证书,明确数字化作品的权利归属,为日后发生著作权纠纷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不仅充分体现了著作权人意思自治的私法理念,而且有效地降低了信息交流的成本。

著作权析产是什么意思

一、著作权析产是什么意思

是指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著作权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即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二、著作权的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的取得条件

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形式条件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

商标是一种法律用语,是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为什么注册商标后还需版权登记?在注册商标申请过程时,申请人在向国家申请商标专用权的时候总会有资深商标顾问建议同时做版权登记,商标已是专用的,为何还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地、排他地使用商标的权利。而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简而言之就是用在产品或者服务上的标记。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一、著作权和商标权保护的形式不同商标保护的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起来的标志,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著作权保护的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的保护基于作品的独创性(或称原创性)。

二,著作权和商标权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版权登记的意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自动产生,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并不受影响。但在著作权人的维权实践中,因未办理合肥著作权登记而不能有效证明权利存在,从而最终导致败诉的情况却会出现,这是什么原因呢?

三、版权登记的作用:

1.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2.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3.办理著作权登记,是我国担保法规定使用作品著作权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必经程序;

4.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申请对作品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当向评估机构提交的必备证明文件;

5.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竞争力展现的标志。

四、商标权与版权的冲突原因版权与商标权在法律性质上并不相同,但两者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有时候,设计商标的过程也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过程,在达到一定创作高度的情况下,商标就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设计者为同一主体或者取得了商标设计者的授权,则不会产生权利冲突的问题;但如果二者不是同一主体,比如商标注册图样并非自己著作或者即便是自己著作却不能证明属自己权利情况下冲突就出现了,商标的注册申请就会受到影响。

五、商标权与版权的冲突表现商标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通常是申请的商标的著作权归属不明,在申请人将此作品作为商标申请时出现了著作权人主张该商标著作权属于自己,而商标申请人并未经授权或能举证出该商标著作权属于自己的权利证明,从而产生基于商标作品的著作权之争。因此,当有人提出商标申请侵犯自己的著作权利时,申请人就需提供该商标的著作权利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而权利主张者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商标申请就会产生麻烦;而到目前为止,最有效、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著作权登记证明,所以商标申请的同时做著作权登记的意义便在于此,即保证基于商标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商标申请便不会出现著作权利归属之争的问题。

六、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解决如果商标产生基于商标作品的著作权之争,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著作权利人对注册商标转让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商标权人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由于商标资源相对有限、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加之经济利益驱动、立法疏漏等原因,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频繁发生。因此,在出现著作权与商标权或者与其他权利冲突的时候,著作权的确权显得尤为重要;虽然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但由于这种自动保护在确权时不能起到著作权的权利的有效证明作用,也即著作权自动保护存在确权的弊端。所以为了避免著作权利的不明,在商标注册的同时先做版权的登记,正是保证商标权不出现问题的最好办法。

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包含哪些内容?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职务作品版权著作权归谁?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怍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同于法人作品。值得注意的是,版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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