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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能被他人继承吗?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5 08:44:01

版权保护需要建立合理的合作渠道

百余家媒体齐聚北京发起并召开了新媒体版权联盟成立仪式暨首届成员大会。环球网副总经理熊娟在谈到如何加强版权保护时,提出几点做法供大家借鉴:

第一,从技术层面上,保证稿源的统一。不管是报社编辑还是网站的编辑,以及任何的信息源都会统一录入到数据库,然后进行CMS的分发,以确保来源的统一。同时,所有经过电子化处理的文章下面都会加上此文章归环球网所有,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的相关的处理字样,包括图片也会打上相关的水印,再进行统一的分发。

第二,成立专业的维权团队。每天负责监控全国所有的媒体对稿件使用的情况,也会利用搜索引擎进行关键词的检索,一旦发现有违法使用,并且不在合作名单上的网站,会及时的进行公证。

第三,合作渠道一定要向市场公开。有很多传统媒体因为缺少负责与其他媒体合作沟通的组织或部门,导致在涉及新闻内容的版权问题时沟通起来比较困难。熊娟说到:我们在接触过程当中,发现很多像移动互联网的产品,包括一些客户端,他们都很希望跟我们合作。因此,设立一条合理的合作渠道,也能让媒体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和销售途径。

我们国家为了能够保护个人的权益,在法律方面会专利方面进行保护,其中也包括著作权。如果将著作申请成专利之后,就会成为被保护的对象,当受到侵权之后,就需要通过法院来处理了,那么法院主要受理哪些著作权纠纷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

法院主要受理哪些著作权纠纷(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属纠纷案件;(二)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权纠纷案件;(三)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合同纠纷案件;(四)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六)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七)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于法院主要受理哪些著作权。

相信大家在看了上述内容之后,对其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自己给自己制作申请了专利之后出现了侵权现象,收集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来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版权能被他人继承吗?

版权作品是一个人的智力成果,当作者逝世时,版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版权继承法律规定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公民的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依法对科学研究、文学艺术诸方面的著述和制作等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人身权是指:发表权,即通过出版、上演、放映、录音等方式发表著作人的作品;署名权,即在作品上署真名、笔名、其他名称;维护作品完整权,即任何单位在采用作品时未经著作人同意一般不得对原作进行增删和改动。这些权利随着著作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是指,著作人在他人依合同利用其创作成果(包括出版、上演、改编、翻译、录音、录像等)时取得报酬的权利。作者死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的规定转移。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周年。因经继承人继承著作权的,可以享有50年的著作权。对于作者没有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的50周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继承条件版权的继承内容、范围、顺序等因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而异。版权继承人享有版权的法律地位与原版权所有者相同;使用作者已去世的作品,须经版权继承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尽管版权人身权利不可继承,但继承人有义务保护其不受侵犯。为了鼓励作品的传播,有的版权法规定,在作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版权继承人可以行使其遗作的发表权。如同作品原件财产权的转移不等于作品版权的转移,作品原件财产权的继承亦不等于作品版权的继承。

著作权侵权也是会得到一些赔偿的这一点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了解的人却不是很多了,如果您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的知识比较的感兴趣,请跟着安徽省版权登记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内容吧,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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