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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7 08:08:0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小编通过文学作品版权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些已经完成版权登记的作品,符合以下的情况的时候,登记版权的机关部门,要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在作品版权登记完成之后,相关部门发现该作品,与事实情况不符合,这时候要对作品的版权登记进行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该申请人员发生了撤销登记的情况,这个时候也应该对版权的登记进行撤销。此外,发生版权的登记是重复的情况,也要对版权的登记做出撤销的处理。

合肥版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3.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三、著作权登记的规定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其次便是相应的身份证明等相应的证件。

版权登记是指对下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软件版权;文字作专利申请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专利申请、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版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版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版权的有效凭证。

版权登记的作用: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表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等,这是法律明文给予计算机软件所有人权利的保护,通常是根据缴纳的费用确定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那么你知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吗,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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