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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侵权民事责任的种类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9 08:43:08

计算机软件诉讼中的所适用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和违约的民事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诉讼中违约民事责任的适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二节违约合同的民事责任及第一节一般规定的条文进行。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该条规定的民事责任形式有: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5、还可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其他民事责任形式。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登记对作品完成者来说是头等大事,版权不仅有法律的权利赋予,也可以进行作品的保护,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时代,进行版权登记也是需要了解其中的细节,才可以操作过程中合理合法,避免受到他人的侵犯,下面通过小编为您分享版权登记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版权登记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软件合肥版权登记的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件,注意千万不要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该为原件,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并且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2、软件(程序、文档)鉴别材料:A、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若不足60页就要全部提交。B、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3、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4、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5、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二、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的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通过以上小编为您分享的,版权登记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希望您在办理版权登记的同时进行细节方面的了解,这样也可以避免在办理过程中有不了解的方面,办理须知办理的细节要知晓不可有遗漏,避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应当会同国务院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口的技术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限制出口的技术需经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技术出口申请经批准的,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人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1、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2、技术出口合同副本;3、技术资料出口清单;4、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对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一)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二)技术出口合同副本;(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在登记著作权时,这5个“坑”要绕开

著作权虽说是采取自愿登记制度,但登记著作权之后的作品在面对著作权纠纷时能作为证据提交。登记著作权的好处不止这一个,是不是心动了?那就赶紧行动吧。当然,在登记著作权时,有5个“坑”一定要绕开。

合肥版权登记注意事项

1、什么样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3、版权能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4、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5、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吗?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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