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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不属于合肥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版权登记相关基础知识科普
随着大众各方面保护意识的提高,个人权益保护都得到了诸多的关注。今天小编就科普下与大家息息相关的版权登记的相关基础知识。
1、问:版权和著作权是何关系?答:版权也称著作权。全是指作家或别人(包含法定代表人、别的机构)依法对創作的艺术、科学和文学作品拥有的(专有)权利。
2、问:版权里包含什么权利?答:版权包括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经济权利)两类,著作权法规定了十七项权利。这当中,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護作品完整权等应属作者的人身权,保护期是沒有限定的,即便作者去世数年,这些人身权永遠是作者的。而复制权(包含出版权)、发行权、改编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辞世后五十年。作者离世后,权利应属于他的受让人或继承人。
3、问:如果发生了版权被侵犯的事件,怎么合理维权?答:维权的时候既能够自个做好交涉谈判,还可以委托律师或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那样的专业版权机构出面谈判,还可以直接做好法律诉讼。假如两方發生合同上的纠纷,还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做好仲裁。
4、问:一本书封面及插图的版权属于谁呢?答:插图作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它的版权应属作者。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自发布之日五十年。图书封皮通常状况下是出版社设计制作,或委派设计公司做好設計,具体归属问題,则需看两方的合同约定,出版社通常都是约定封面设计版权归自身。
版权登记也指合肥版权登记,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创作完成后,创作者、版权所有人以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个人、组织,可以自愿在版权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经国家版权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就可取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
版权登记并不等于申请人对版权登记证书中所列作品享有著作权。因为能够有效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据十分繁多,并且证明的效力有高有低,版权登记只是这其中的一种证明而已,如果要判定版权登记人是否真的享有著作权,还需要依靠其他证据来证明。
所以版权登记并不一定能够证明版权登记人同时也依法享有作品的版权,判断版权归属应该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权利人应当尽可能的多收集相关证明,来确保版权的归属,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害。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它与传统的著作权有什么不同...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著作权是基于文学作品的合法民事权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中对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于传统作品,是指传统作品上传到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此外,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第10条中增加了10多条关于著作权权利具体形式的规定,其中第12条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承认传统的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中享有受保护的地位。《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种作品的数字形式。在网络环境下,其他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具有独创性,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应当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形式和新的数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定许可条件,擅自复制、转载和传播他人作品,均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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