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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侵权救济包括哪些?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9 08:42:06

著作权也是比较常见的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的范围是非常广的,有时候可能会发生很多侵权著作权的行为,在著作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要及时的维权,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那么著作权的侵权救济包括哪些?下面就有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著作权的侵权救济包括哪些?

1、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三、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是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权利人提起诉讼两年以上,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权利保护请求,即权利人应当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三年时效期间内,著作权人超过诉讼时期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权的侵权救济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著作权的侵权救济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需要我们了解。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区别?

①不同的保护对象。著作权保护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而排他法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

②不同的保护条件。著作权受保护的作品应该是原创的,而不是原创的;对于内容相同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3)权利生成的回答程序不同。著作权大部分是自动生成的,专利权需要专利当局的特别授权。

④不同的应用领域。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中,这与产品的技术方案密切相关。

美术著作权怎么定义侵权

一、美术著作权怎么定义侵权

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著作权人)许可而从事了版权法(著作权法)授权版权人所控制、限制或者禁止的那些活动。”“如果他人在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和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施受著作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而教唆、引诱他人实施著作权侵权,或在知晓他人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对该侵权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则构成对著作权的‘间接侵权’。”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侵犯著作权的判定规则作出明文规定。但“侵权=接触+实质性相似”是被普遍接受并在司法实务中执行的规则,属于一般著作权侵权认定的通用标准。对于接触的认定,“不限于以直接证据证明实际阅读,凡依社会通常情况,被告应有合理之机会或合理之可能阅读或听闻使用原告之著作,即足以构成接触。”

在司法实务中,直接认定接触事实较为困难,通常会根据事实与证据对接触的可能性事实作推定:

首先,若主张权利的在先作品曾经发表过,则通常会推定侵权行为人具备接触的可能性。

其次,可以通过嫌疑作品与权利作品的内容比对来推定:“被告作品与原告的作品明显近似,足可以合理排除被告独立创造的可能性:……被告的作品中包含着与原告作品中相同的特点、相同的风格或者相同的技巧,而这些相同之处很难用偶然的巧合来解释。”

再次,依据生活经验和通常的逻辑判断,嫌疑作品的作者明显不具备创作能力,其创作的作品明显超过其正常水平,此冲突之处其又无合理的解释作为支撑,此种情况也可推定其具备接触的可能性。

最后,若前后作品出现相同的不合常理的错误,则可以作为推定其构成实质性相似的事实依据。

二、著作权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1.文档内有图文的作品,先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一次保护文字内容,再按照美术或摄影(根据具体图片来看)作品登记一次保护图片内容2.著作权人为多人(两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里需要上传两个人的合作协议,私人聊天记录不能作为材料佐证;3.著作权人姓名与作品署名不一致的,在作品介绍中说明一下情况,或者增加一个声明来确认身份一致;4.为公司创作或者与公司、机构等相关联的作品,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要提交授权协议等证明材料;5.录制好的音频文件按照音乐作品登记,曲谱按照音乐类型登记,歌词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不要求一定要拆分开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和版权保护的需求操作即可。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呢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二、软件著作权可以买卖吗

可以在知识产权或版权交易所(交易中心)如中国版权交易中心购买,也可以与著作权人直接联系购买。目前,很多文学网站如**文学等其实也是一个文学作品的交易平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相关权利人管理了相关作品,我们要使用其中的作品也可以找集体管理组织获得许可授权。

三、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区别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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