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2 08:00:00

著作权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的权利,我国法律对著作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你知道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二、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一、人身权著作权的人身权大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或者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除了上述列举十二种权利外,为避免立法的滞后,《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对这些财产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对著作权的民法保护方法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网友们在关注:侵害著作权保护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刑法第218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如何编辑受版权保护的视频?理论上,你在这个著作权问题上没有优势。如果对方能够出示证据,它基本上可以判断你的侵权行为。但是,你也可以根据以下想法积极减少或避免补偿:

1。主观且无害;2.没有利润;3.寻找对方证据中的瑕疵如何保护视频剪辑版权?首先,其他人录制的视频属于著作权方法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并受著作权方法的保护。作者可以从他们录制的视频中获得奖励。“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

(6)电影作品和用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次,未经许可在自己的网站上分享他人录制的视频是一种侵犯在互联网上传播作品信息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许可,将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传播给公众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如果他人的行为导致录像作品的作者不能从其作品中获得报酬,这是对其权益的侵犯,那么侵权人是否受益并不是判断其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著作权法》第10条第著作权款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二人以上可以允许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协议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按照约定或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如何申请教学视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理论上,你在这个著作权问题上没有优势。如果对方能够出示证据,它基本上可以判断你的侵权行为。但是,你也可以根据以下想法积极减少或避免补偿:

1。主观且无害;2.没有利润;3.寻找对方证据中的瑕疵视频教材应用版权作业指导书写作规范如何保护视频剪辑版权?如今,录制视频剪辑非常流行。成百上千的人会把他们自己的视频剪辑上传到互联网上,许多人会在看到它们后重印它们。如果未经原作者同意就轻率地复制视频剪辑是违反版权的。如何保护视频短片版权?

1。如何保护视频短片版权登记版权。《著作权法》中提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原创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中提到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作:(1)书面作品;(2)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艺术和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二,法律规定著作权法律规定三类作品不受保护:1法律法规、机关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其他官方正式翻译;2时事新闻;③日历、数字表格、通用表格和公式。行使著作权的人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依法监督管理作品的出版和传播。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三种情况对于软件开发人员来说,处理软件安徽版权登记不是强制性的政策,但是处理登记对软件是有益无害的。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有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证据。这不仅在诉讼或一般纠纷中,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然而,如果没有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将很难得到充分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今天的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是有价值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知识的证明。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也是高科技认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不可或缺的证明。

5.从以上3点和4点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企业获得税收减免和人才优惠政策的条件。

互联网著作权侵权保护措施?如何加强网络作品的专项管理和保护?网络上的信息极其丰富,所以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是不现实的。而且,操作起来非常困难,不适合网络资源共享的特点。重新定义当前的合理使用,以满足网络著作权的需求,并确保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能够得到调和。如何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专项管理和保护?

加强网络工程的专项管理和保护。建立网络行业组织,加强网络自律。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仅靠政府或法律很难完全实现,必须加强网络行业内部的自律。

2.允许网站先被使用,然后支付适当的费用。网站可以也应该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四项权利,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3.作者的权利应通过实施建构性许可予以适当限制。当作者把他的作品上传到网上时,他应该充分意识到重印和复制的可能性和普遍性。如果他不解释或采取技术措施防止转载和复制,他认为作者自动放弃了他的著作权的一部分,并允许网络用户免费阅读和下载在网站上享受著作权的作品。

综上所述,目前互联网著作权的司法保护还不成熟,还存在很多问题。

网络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有趣的同时,也同样促进了计算机软件的诞生。计算机软件设计人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网络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有趣的同时,也同样促进了计算机软件的诞生。计算机软件设计人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以保护其合法权益。那么软件安徽版权登记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关于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你参考,下面就请跟着一起来了解。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一)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不足60页的需要全部提交,超过60页的,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2、例外交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三种方式,须按三种方式之一提交鉴别材料。(二)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及联络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拥有权证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申请表中应当具有明确自己委托期限、委托权限控制范围、委托期限委托管理事项等内容。

2、申请人有效身份研究证明文件

3、权利进行归属的证明数据文件(三)其他证明文件(1)授权他人修改他人软件的,提交授权书;(2)他人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3)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享有其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企业合并协议、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注销证明、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清算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无论是源程序、文档还是样品,申请人都可以申请封存。封存后,除了申请人与司法机关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启封申请人所封存的信息。登记申请时,表格不可自己随意制作,需要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规定的表格。且申请表格需要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明和证明文件使用外文的,需要附有中文译本。上文就是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相关问题的答复,希望在看完这篇文章后,能够对解答各位心中的问题有所帮助。只要对申请要求有充分了解,并有充足的准备,相信各位都能够申请成功。在这里祝各位的申请都能够顺利通过!


 

版权所有: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