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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办理版权登记具有哪些好处?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3 08:04:4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著作权的全称。依据有关权力法的规定,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著作权的全称。依据有关权力法的规定,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著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国家版权局),或者找专业的代理公司阿里云等这些大平台帮忙代办。能申请著作权的有很多,比如音乐作品或者是文字作品,还包括计算机软件,其实都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但是针对不同的主体,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所以说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条件有哪几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软件著作权条件:

(1)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因为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编程语言包括,FORTRAN语言,BASIC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而不是开发登记的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因为这些不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作品版权登记具有哪些好处?

作品是版权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当作品被创作出来后登记以获得权益。那么作品版权登记具有哪些好处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

1、可以作为无形的资产:作品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作品只要被授予著作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作品只有申请著作权,并经过版权局审查后,授予著作权后,就变成公认的无形资产。

2、使作品具有唯一性:只要授予了著作权,在市场上就具有了独占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让及售卖作品,办理合肥版权登记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使作品得到保护。

3、出现版权纠纷时的依据证明:著作权证书享有作品著作权证明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问题。

4、提升作品的认可度:可以在平面广告、宣传册和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标志,突出作品已获得著作权保护的特性,从而增强该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同时提升企业形象。

5、可以得到一定优惠与补助:各地方政府均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著作权申请会有相应的奖励。财政部门与工信部门出台对于研发费用的补助,并可以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证明。

什么原因形成了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纠纷特点!

在这信息发达的社会,想要获得文章、图片等都易如反掌,而往往就是这种毫无成本的获取造成著作权侵权案件的飙升,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特点又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下。

一、著作权侵权原因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成为企业宣传的重要途径。然而,企业在官网、微博微信官方账号的运营过程中,往往对引用的文章、图片等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不够重视,导致著作权人将有关单位起诉至法院,一方面造成了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企业形象。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特点

1、著作权资源较为集中现有的市场上,许多大的图片、影像或音乐公司掌握了绝大多数的著作权,由于著作权是这类企业的“经济命脉”,所以此类公司大都有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全程保护其权利。而资源的高度集中也使得涉诉案件的原告集中。

2、和解率较高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因为涉案金额低(多数案件诉讼请求就在万元左右,法院实际能支持的,更是不足5000元),且有部分企业是希望通过诉讼的手段倒逼企业购买其产品或服务,所以此类案件多数能够和解处理。

3、职业维权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加强的大环境下,应运而生了一批“职业维权者”,这些“职业维权者”专门替著作权人去网络中寻找各类著作权侵权行为,并利用其专业的知识,以诉讼等手段帮助著作权人维权的同时也以此创造不菲的经济价值。

4、被告多为大中型企业原告通常选择诉讼的侵权主体都是企业,尤其是在地方或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企业,甚至是上市公司。这类企业都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且相较于企业利润和经济实力而言,涉案的金额微乎其微,因此更容易达成诉讼目的。

5、原告“胜诉率”高这里的“胜诉”包括全部、部分支持诉请、双方和解后原告得到赔偿或被告购买其产品等。换言之,此类案件由于侵权事实明确且原告一般都具备专业的维权手段,所以绝大多数都能够取得胜诉或实现诉讼目的。

著作权去哪个部门进行申请

一、著作权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二、著作权去哪个部门进行申请一般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各省级版权行政部门申请。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1.著作权确权虽然,法律规定著作权的形成不需要登记即可产生。但实践中作者为了便于权利保护、维权诉讼,往往会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音著协等单位登记备案的方式、取得登记证书,确定权利形成时间,以便诉讼时指证作品形成时间在后的侵权者抄袭。在我国,音乐作品、音像制品、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领域,都已经成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作品登记、作品代授权、代收授权费、代诉讼等工作。

2.主要侵权行为的判定在文字作品领域,抄袭一般通过调色盘来确定,当作品的主要情节、遣词造句等高度相似时,即具有抄袭的嫌疑。但值得注意的是,以批判、评论为目的,对原作品进行引用的模仿讽刺是不构成抄袭的。但这一行为如果脱离了批判的目的,单纯的进行辱骂,则可能因为篡改原作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

在音乐作品领域,抄袭可分为乐曲的抄袭与歌词的抄袭。乐曲的抄袭主要通过将主旋律转调、修改个别小结、改变顺序等形式进行。在这些形式的加工改造下,常人往往会觉得这首曲子十分耳熟难以辨别,需要专业人士或者专业软件进行甄别。歌词的抄袭则与文字作品一样,需要抄袭的部分足够多,才能被判定为抄袭。如果只是抄袭1-2句,在法律实践中很难被认定为抄袭。这一法律漏洞,甚至造成了一项专门的抄袭工作洗稿,即全篇都是在抄袭,没有一点自己的创造,但是东抄一点、西抄一点,对原作者都不构成抄袭。3.著作权保护与诉讼(1)取得著作权阶段保护(2)诉讼阶段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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