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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音乐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5 08:32:15

音乐著作权(音乐版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那么登记音乐作品著作权流程是怎样?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合肥版权登记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版权登记的意义:

1、能够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著作权登记被称做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

4、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一般为了可能涉及到的版权纠纷中举证容易,建议做一个版权登记,进行版权登记是一项有效的保护行为。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作品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这称作为版权,那么电影作品版权登记应该怎样进行呢?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影作品版权种类: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流程:申请表和身份证明→版权保证书→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说明书→作品的样本1、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准备相关材料。2、相关费用缴纳。3、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审核通过在上交审批。4、通过审核下发证书并备案。电影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表一套;申请者身份证明;权利保证书;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提供作品样本。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后由谁享有呢?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所有。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构成影视作品的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其著作权仍归各个作者各自行使。

以上就是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全部内容。最后补充一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指的是为得到某种结果而使用计算机执行的某种代码指令或者能够被转化成代码指令的某种序列。如今的时代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了,人们使用电脑上网使用软件已经变得非常频繁,但是或许许多人都不清楚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其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是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具体保护的是什么内容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指的是为得到某种结果而使用计算机执行的某种代码指令或者能够被转化成代码指令的某种序列。文档指的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设计、组成、开发情况、功能规格、使用方法及测试结果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图表等。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包括在软件开发中使用的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软件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即决定是否要将软件公布的权利;2.署名权,即开发者的身份、软件的署名权;3.修改权,拥有对软件进行增补删减,或者改变软件任意指令顺序的权利。(二)软件著作财产权1.专有使用权。具体而言,它包括:(1)复制权,即。制作一份或多份软件的权利;(2)发行权,即。(3)出租权,即向他人支付暂时使用该软件的费用的权利,但该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对象;(4)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权利,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权利;(5)翻译权,将原始软件的自然语言任意转换的权利;(6)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2.使用技术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享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开发的软件并能够向其索要经济报酬的权利。在许可他人使用软件时,应当签订相应的合同。使用技术许可可以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未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专有许可的,许可权视为非专有。3.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将软件中的部分技术或整个技术转让给他人并以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本身,并不延及在开发软件时软件著作人所使用的思想、方法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同样也包括了两个方面,即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两者的保护内容同样也不同。希望带来的这一边内容,能够帮助各位提升软件著作权的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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