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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作品自愿登记
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并未改变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一、作品登记的申请者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属辖区以其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二、申请自愿登记的作品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四)提交材料不全的。
三、作品登记应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一)作品登记申请书;(二)作品登记表;(三)权利保证书;(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
四、作品登记收费标准申请作品登记,需交纳登记费,登记费的标准如下:(一)文字作品:10万字以下,每件50元;10万字以上至20万字,每件80元;20万字以上,每件100元。(二)音乐作品(词、曲)每首各50元。(三)戏曲、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每件50元。(四)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和模型作品:每件50元。
五、申请作品登记的程序省直驻济单位的作者,可直接到山东省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各市的作品登记申请者到各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省直的作品登记申请者,自省版权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登记所需的材料后,作品登记核查期限为15日,符合登记条件的,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在各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者,各市版权局在10日内完成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加盖公章后报省版权局;省版权局应在15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由省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作品登记证上载有作品登记号,格式应为:15(年代)(作品分类号)(顺序号)。凡经登记的作品,可在其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上标明作品登记号。
著作权继受主体是什么
一、著作权继受主体是什么
著作权继受主体是指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对称。基于著作权权利转让的程序或继承而取得著作权的主体。继受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国家。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著作权被视为作者个人的专属专利,不能转让,因而不允许通过权利转让程序而继受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但这并不妨碍继受主体通过继承等其它方式继受取得著作权。英美法系国家则允许通过权利转让程序而继受取得版权成为版权继受主体。在英美法系国家,版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亦可部分转让。全部转让的,受让人可对于该受让作品享有作者可能有的一切经济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只就受让部分享有经济权利。中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著怍权可以转让。继受主体只享有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而不享有精神权利。
二、著作权取得的途径
1、原始取得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
2、继受取得
三、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方式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3)因法律规定取得。
大家知道,软件著作权跟商标或者专利是有很大区别的,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实行的是自愿登记,不管是否已经进行登记,大家依法取得的著作权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很多朋友认为进行软件合肥著作权登记没什么用,并且进行登记的时候还需要交费,实在没必要进行登记,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进行登记不仅非常有必要,而且对作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为什么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一,如果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那么一旦大家需要出售或者转让软件,因为已经进行了注册登记,所以相应的不会再征收增值税。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登记软件著作权能够减免税收,让大家获得更多的收益。
第二,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鼓励大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并且还有相关法律对于已经登记的软件进行重点保护。如果大家的软件版权受到侵权,那么司法机关不需要经过详细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所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让其成为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第三,可以这样说,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使企业已经宣布破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是依然存在的,并且对于这样的无形资产,大家是可以进行转让和拍卖的,并且还能够获得一笔数目不小的有形资金,所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
综上所述,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是非常多的,不仅对著作权本人非常有利,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益处的,所以大家不仅需要重视软件著作权的注册登记,还需要积极主动的完成相关操作。
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
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在实践中,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概述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法定许可是指,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值得指出,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排除在法定可以使用的范围之外,即法定许可使用一般受到著作权人声明的限制。此外,在使用作品时,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为引用的范围不同,合理使用只是少量使用,而法定许可比例要大一些;二是合理使用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可以包括未发表的作品;三是合理使用一般是非复制使用,而法定许可却可以出版、发行;四是合理使用不需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必须;五是合理使用不需在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不得使用的前提下进行,而法定许可必须。
二者的相同点是使用他人作品不需要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使用时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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