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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犯起诉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呢?

作者:安徽泰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4 08:39:01

合同备案-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合同备案?软件合同登记分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合同登记。

二、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四)软件合肥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五)如不能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应提交该软件的鉴别材料。

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

一、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包括两部分,即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二、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四、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程序包括使用程序语言编写的源程序和使用机器语言编写的目标程序。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五、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并且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被侵犯,如何向法院起诉?又该提供哪些证据?

如果我们的作品遭到他人侵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著作权侵犯起诉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呢?又该提供哪些证据呢?合肥著作权登记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著作权侵犯,如何向法院起诉?如果我们的著作权被侵犯,著作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捆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如果有多个侵权行为实施地涉及多个侵权人,可以向其中任意个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但起诉的被告须包括在该地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如果只对一个被告起诉的,则以侵权行为地为依据起诉只能选择该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的法院。

二、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合肥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2、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当著作权遭受他人侵害时,应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迅速委托律师介入,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著作权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通过登记可以让自己的作品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

我们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我们携带相关的材料进行申请的,那么版权登记的时候是否可以在网上进行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哪些?

可以的,具体流程如下:点开《作品合肥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之后,在线填写申请表,点击“保存”和“确认提交”按钮,这时申请表最后一页出现“提交材料清单”,红框里面的文件就是您此次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交;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版权登记流程是:

1、提交申请表

2、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4、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5、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如何查询软件著作权?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软件著作权查询是为了让申请人更好的了解到自己的作品登记情况,但有些申请人并不知道如何查询,就让小编来教大家。

查询方式(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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